关于组织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31 查看次数:
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募简章》,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启动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8日
二、岗位需求
申请人请登录平台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具体要求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pmplatform.chinese.cn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满20个月),具体岗位需求以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申请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一定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26-55岁(含),俄、法、德、西、葡、阿拉伯语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岁(含)。年龄以出生年份计算。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际中文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学年(含,按完整学年计算)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教师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备案的教育机构的教师。
5.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同等水平;可熟练使用外语开展教学。申请参加非英语语种考试,须与所申报岗位国家的官方语言一致。
6.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者优先录取。被录取赴国外大学任教的讲师(或同等资历)及助教教师,派出前须考取《国际中文教师证书》。
7.部分有特殊需求岗位,报考者应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报名程序
1.提交材料:经学院同意后,申请人提交纸质版《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至国际教育交流合作服务中心审核。
2.单位审核: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并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出具同意推荐函,提交省教育厅审核报送。
五、报送时间
2025年4月8日前将推荐材料提交至国际教育交流合作服务中心,统一邮寄至省教育厅。
六、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执行财政部、教育部2023年印发的相关文件规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综合办公室创新创业楼606西室
联系电话:3650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