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教学环节设计
发布时间:2020-04-25 查看次数:
以“战争与武装冲突法”这一章中的“战争罪犯及其责任”一节为例,由于这一节内容综合性较强,尤其与总论部分的“国际法主体的国际法律责任”一章关系密切,对这一节的讲授采用讨论式教学。布置学生讨论“战争罪犯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其法律依据如何?”为讨论论题,设计一系列与前述章节有关联的综合性问题,训练学生融会贯通地分析问题的能力。例如,第一,什么是国际罪行,对于国际罪行承担责任的主体有哪些? 进而引出“国家、个人能否承担国际刑事责任?各自承担责任的方式如何?”第二,战争罪犯由什么样的机构审判? 进而引出“纽伦堡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成立的目的? 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的法律依据如何? 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的意义? 对我国的意义如何?”第三,比较纽伦堡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和国际刑事法院分别是什么性质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 各自的职能范围如何?
为了讨论“战争罪犯及其责任”这一论题,为学生提供以下参考资料供学生参考选用,如教材第四章“国际法律责任”、第五节“国际罪行”、第十七章“战争法”、第六节“战争罪犯及其责任”、梅汝璈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余先予和何勤华的《东京审判始末》以及电影《东京审判》、《南京大屠杀》等,
将一系列的问题分配给各个小组,每个小组进行组内的充分讨论后,编写发言提纲,发言提纲要列明自己的观点,要求有论点、论据,并对有可能出现的反对观点作好反驳的理据。由每个小组轮流上台发言,针对其他同学的提问进行回答。学生在讨论中由于意见分歧而僵持不下时,教师抓住关键,适当地提出需要进一步思考的具有启发性的问题,把讨论步步引向深入。
教学的总评成绩分成期末考试占70%,平时成绩占30%,而平时成绩是由学生在教学各个环节中的参与程度综合评价的。学生们每一个教学环节的参与既是一次作业,也是一次平时成绩的考核,要求将讨论结果或者分析结果以课程论文的方式提交,从而培养学生的初步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