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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编辑: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发布时间:2026-06-16 点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推荐2026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26]7号)文件,请按照通知相关要求,认真推荐符合要求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派对象、留学类别及期限

    (一)本项目主要面向我校从事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优秀科研人才进行选拔。

    (二)留学类别为访问学者,留学和资助期限为6—12个月(具体以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为准)

    二、申请人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适应能力。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研究成果和工作表现突出。

    (四)出国前能获得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五)申请时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证明,并于出国前达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选拔和管理

    (一)选拔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学校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进行评审,遴选推荐人选。

    (二)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人员纳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统一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研修结束后须严格遵守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履行服务义务。留学人员应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及教育部语信司提出的任务和要求,访学结束回国后须向教育部语信司提交聚焦研究主题的成果报告。应积极以专题汇报、高水平论文、研究项目、国际交流等形式介绍访学收获,展示学习成果。

    四、报送要求

    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向教育厅推荐。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质量。

    (一)截止时间:2026年6月26

    (二)报送方式:请将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1)和外语水平证明、科研和工作业绩等材料复印件(一份)送至创新创业中心608办公室;所有材料需提交电子至邮箱:monday720@126.com 邮件主题标明“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请+姓名+单位”。

    (三)联系电话3650698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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